在职证明申请,因私出国(境)请(销)假及证件领用
事项名称 | 在职证明申请,因私出国(境)请(销)假及证件领用 | 事项编号 | 2018070401 |
服务类别 | 组织人事 | 事项类型 | 无 |
主办部门 | 人事处 | 协办部门 | 无 |
服务对象 | 教工 | 办理时限 | 无 |
办理方式 | 线上办理,自助打印 | 收费标准 | 无 |
办理条件 | 申请人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、在站博士后 | ||
服务简介 | 1、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业务包括: (1)因私出国(境)请(销)假(中层以下人员); (2)申请领用在人事处统一管理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(中层以下报备人员); (3)申请自助打印在职证明 2、单位和人事处在线审批 (1)申请人所在单位行政正职审批; (2)涉及出国(境)请(销)假的业务,还需申请人所在分党委(党总支)书记审批; (3)人事处复核申请人需求; 3、审批通过后,申请人即可办理后续线下业务,如自助打印在职证明、前往人事处借出(归还)统一管理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。 4、申请因私出国(境)的中层以下人员,回国后必须在原请假申请中,完成后续的销假申请。(审批步骤与请假相同) 5、进行中的申请,申请人可在“进行中”栏目内实时查询办理进度;审批通过的申请,申请人可在“已完成”栏目内查看最终办理状态和有关提示信息。 | ||
注意事项 | 详见指南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