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工医疗收据丢失补办证明申请

事项名称 职工医疗收据丢失补办证明申请 事项编号 2017122503
服务类别 医保服务 事项类型
主办部门 人事处 协办部门 人事处医保办
服务对象 教工 办理时限
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,线下领取证明 收费标准 0
办理条件 申请人为:全体在校教职工
服务简介 1、申请人提交申请,选择证明领取地点(八里台校区或津南校区),由单位领导审核; 2、医保办工作人员审核; 3、审核通过后,医保办开具证明,并告知申请人领取证明的时间和地点,不通过时退回申请人重新办理申请; 4、申请人携带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证明。
注意事项
  • 办事流程
  • 所需材料
  • 文件规定
  • 关联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