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生接受校外媒体采访和节目录制备案

事项名称 师生接受校外媒体采访和节目录制备案 事项编号 2023042701
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事项类型
主办部门 党委宣传部 协办部门
服务对象 学生,教工 办理时限
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收费标准
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校教职工、学生
服务简介 1. 师生接受媒体采访或节目录制前提出备案申请; 2. 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党委或机关职能部门审核(学校机关职能部门的,由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;专业学院、研究机构等教学科研单位的,由所属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履行审批职责;后勤、直属、附属等单位的,由其所属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履行审批职责); 3. 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审核备案。
注意事项
  • 办事流程
  • 所需材料
  • 文件规定
  • 关联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