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工医疗收据丢失补办证明申请
事项名称 | 职工医疗收据丢失补办证明申请 | 事项编号 | 2017122503 |
服务类别 | 医保服务 | 事项类型 | 无 |
主办部门 | 人事处 | 协办部门 | 人事处医保办 |
服务对象 | 教工 | 办理时限 | |
办理方式 | 网上申请,线下领取证明 | 收费标准 | 0 |
办理条件 | 申请人为:全体在校教职工 | ||
服务简介 | 1、申请人提交申请,选择证明领取地点(八里台校区或津南校区),由单位领导审核; 2、医保办工作人员审核; 3、审核通过后,医保办开具证明,并告知申请人领取证明的时间和地点,不通过时退回申请人重新办理申请; 4、申请人携带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证明。 | ||
注意事项 | 无 |